安阳钢铁控股股东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安钢集团”)8月里,在其官网、微信公众号及地方媒体等公开场合披露与上市公司相关的7月、8月盈利大增等经营信息。有投资者孙先生就此向大众证券报“蔡方工作室”记者投诉安钢集团涉嫌信披违规,造成上市公司二级市场股价异动。大股东“径自”发布业绩利好
“安阳钢铁的控股股东安钢集团在实名认证的微信公众账号上,8月3日推送了 《7月份盈利3个亿,安钢怎么做到的?》一文,当天安阳钢铁的股价就从3.32元拉升到3.65元,而上市公司没有业绩预告。
8月30日,安钢集团又发布了《集团公司生产经营再创佳绩 8月份利润有望突破4亿元》的消息。”孙先生告诉记者道。与孙先生一样,在上证e互动平台上,关心这个业绩变化并表达不满的投资者不在少数。
记者注意到,公众号“安钢集团”8月3日 《7月份盈利3个亿,安钢怎么做到的?》文中提到“7月份,安钢集团……实现盈利3亿元,创建厂以来单月利润历史最好水平。”安钢集团的官网上还载入了多家媒体这样报道,宣传“该公司7月份实现利润3亿元,为建厂以来单月利润历史最好水平”。
孙先生称,8月30日安钢集团内部会议消息泄露,说“8月份利润有望突破4亿元”,这则消息被转发在多个安阳钢铁股吧里,再次引起二级市场的股价异动。
记者在《集团公司生产经营再创佳绩8月份利润有望突破4亿元》文章中看到这样的表述:“8月30日,集团公司大型调度会传出喜讯,延续7月份的好态势和好趋势,安钢8月份生产经营再度创出佳绩,利润有望突破4亿元。”
有投资者在上证e互动平台上就此求证:“安阳钢铁控股股东安阳钢铁集团公司是否只有一家生产钢铁的子公司,也就是贵公司?”安阳钢铁回答:“安阳钢铁是控股股东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旗下主业为钢铁生产和销售的上市公司。”然而,作为上市公司的安阳钢铁并未就这两个月业绩发布相关公告。
律师称涉嫌信披违规
对于安阳钢铁控股股东发布和上市公司有关的经营业绩数据行为,记者咨询了两位律师,他们都认为其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了相关规定。 →下转2版
“根据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需要披露的信息都是与上市公司股价密切相关的重大信息,这些信息的披露平台只能是法定的披露方式,证监会指定的网站和媒体。”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表示,不能通过自己的公众号、网站或者其他地方性的、专业类媒体进行传播发布,这都是信息披露违规。
“安阳钢铁控股股东的上述信息发布行为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不符。”广大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华浩认为,根据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信息的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报告、公告义务,不得以定期报告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临时报告义务”。
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发行人、收购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还包括对上市公司重大事项有重要影响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
带着投资者相关问题,大众证券报记者近日致函安阳钢铁,但直至截稿,公司未就相关问题进行回复。不过,记者昨日发稿时再点击8月3日公众号发布的那篇文章却显示:“该内容已被发布者删除”。
记者 蔡方